美国总统乔·拜登赦宥了他的儿子亨特,使他免于牢狱之灾,由于他曾犯有联邦重罪和税务罪,并推翻了他曩昔的许诺,即不会为了共同生活的亲属的利益而运用总统的特殊权利。这位总统此前曾表明,他不会赦宥他的儿子,也不会在他在特拉华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两起案子中被科罪。
今日,我签署了赦宥儿子亨特(Hunter)的协议。从我就任那天起,我就说过不会干与司法部的决议计划,即便我看到儿子被选择性地、不公平地申述,我也信守了自己的许诺。假如没有违法运用、屡次购买或作为草购者购买兵器等加剧处分的要素,人们简直从不会仅仅由于填写表格而遭到重罪指控的审判。那些因严峻上瘾而迟缴税款,但随后又付了利息和罚款的人,通常会得到非违法的处理办法。很明显,亨特遭到了不同的待遇。
对他的指控是在我在国会的几个政治对手鼓动他们进犯我和对立我的推举之后才产生的。然后,一份通过细心洽谈、得到司法部赞同的认罪协议在法庭上被推翻,我在国会的一些政治对手把给这一进程带来政治压力的劳绩归于他们。假如认罪协议收效,亨特的案子就会得到公平合理的处理。
没有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可以得出任何其他定论,看看亨特的案子的现实,亨特仅仅被挑出来,由于他是我的儿子--这是过错的。亨特现已戒瘾五年半了,即便面临无情的进犯和选择性的申述。在企图击垮亨特的一起,他们也企图击垮我--没理由信任这一切会就此中止。受够了。
在我的整个职业生涯中,我一向遵从着一个简略的准则:告知美国人民本相,他们会公平的。现实是:我信任司法体系,但在我尽力处理这一个问题的一起,我也信任,原始的政治影响了这一进程,导致了误判--而当我在本周末做出这个决议后,再延迟下去就毫无意义了。我期望美国人能了解为什么一位父亲和一位总统会做出这样的决议。 该怎么去看待“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在的美国,法治的美国也有特例。